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
刚才跟贺耀东她也就随便那么一说,这喝酒就算再宿醉未醒也不至于出现这么清晰这么集中的红痕!
季惟伸手摸了摸,越看越觉得像。
没吃过猪肉,这么多年猪跑她还是见过不少,毫不夸张的说,从初中开始她就陆续在男女同学脖子上看到过这玩意儿,记得那阵子还有个特土气又暧昧的名字叫啥“种草莓”。
个别青春期萌动的还喜欢拿这个当成炫耀的资本,故意犹抱琵琶半遮面的露出一小部分,让一众人猜测、议论、惊叹,以此来满足迫不及待想要分享恋情的心情。
其实就是……吻痕。
拿着镜子照了又照,她愈发肯定这就是吻痕!
跟一屋子男青年喝得不省人事,脖子上还无端端多出这么个玩意儿,季惟心慌得厉害,捂上就往跑回屋里!
她都不知道自己到底哪儿来那么大的心,就敢这么喝,好在身体骗不了人,除了脖子上这块,其它地方都没有任何异样和不适。
季惟脑子里,莫名浮现庄呈昀的身影。
这事肯定不会是贺耀东干的,他那样子可不像是装出来的,而且以他那性格,如果真对她做了啥估计早找她结婚来了,剩下那三傻昨晚比她倒得还早,那就更不可能了,她能想到的只有他。
一想到庄呈昀,季惟这喉头就开始发堵。
如果真是他,可见当时他抓着她的手不放根本不是错觉,可早上起来看到他的时候,他分明坐那儿跟个没事人一样。
他啥意思,难道也喝多了不记得事?
季惟是情愿相信庄呈昀的人品的,但她心里总归是不舒服的很……
陈翠莲推门进去,就看到她跟丢了魂儿似的坐在那。
“小麦,咋地了你这是。”她伸手到她眼前晃了晃,“饭都做好了,要不还是吃了再上县城吧。”
季惟猛地回过神来,揉了揉发胀的太阳穴,犹豫了一下才道:“我没事娘,就是在想要不下午就先不去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