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只有5公里的路程了,钱壮却又花了足足15分钟的时间。
这个天堂市的交通实在是太堵了。
一个羡死旁人的拥抱过后,钱壮牵着凌薇的手终于进了自家的门。
接着是好一顿的狼吞虎咽恶补营养,接下来钱壮又是美美地洗了个热水澡,然后坐在自家的沙发上看了一会儿电视。
在欣赏完最后一抹夕阳红后,天黑了下来。这一天就这么过去了,无声无息。
晚饭是小志的父母请他们俩的家宴,钱壮和凌薇不必自己做,换上衣服便去吃好了。
饭菜很丰盛,多年不见的小志的父亲依然谈笑风声,一派儒雅之气。
他们和他们都故意绕开小志的话题,尽量装得开心和没事人似的。
饭后,回家还早,于是钱壮提出想要去小志的房间看看,小志的父亲点头同意了。
房间依然是楼上的那个小房间,29年来一直都没变过主人,一直都只有小志一个人住着。
“你们进来吧,我们家的小志走了已经快6天了,可是这里的东西,我们一直都没有动过。”小志的母亲很是木纳地邀请钱壮夫妇道。
钱壮虽然和小志是多年的至交,但是亲自走进小志的小黑屋也是头一遭。
所谓的小黑屋,只有两种人有:一种是作家,另一种就是程序猿。
因为这两种人在创作时,都需要全神贯注,容不得一丝一毫地打扰。
小黑屋里的陈设都是十分简单的:电脑一台,椅子一把,一个记事的笔记本,还有一张提供临时休息用的睡具或者沙发。
就这么简简单单,不需要别的任何多余的东西。小志是个有条理而且爱干净的人,这一点从这间屋子的陈设上没有一丝灰尘就可以看得出来。
“这是什么?”凌薇此时指着她无意之间发现书柜上放着的一台很老很老像老式晶体管收音机的那种笨而庞大的旧机器问道。
“噢,这是一台收音机吧,很老式的那种。”钱壮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