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饭吃完,杨蜜把垃圾全收了,便来到江烨的卧室,坐在床上好奇的问:“江烨,你准备写点什么?”
江烨正在找笔记本和签字笔。
说实话,大学毕业后他就没怎么写过字儿。
但也不知道为什么,一提到现代文学,就琢磨着,如果能用纸笔写的话,效果可能会更好。
“你不是跟我说了,随便写就行吗?”江烨终于从抽屉里找出了一本笔记本,笑着说道。
杨蜜干笑了一声:“也不能太随意了吧。”
“我尽量。”
江烨点点头,在桌子上将笔记本摊开,又拿了签字笔,扒开笔帽,伏桌略微一寻思。
那本书的开头儿,是什么来着?
记起来了!
【我比现在年轻十岁的时候,获得了一个游手好闲的职业,去乡间收集民间歌谣……】
杨蜜见江烨说动笔就动笔,直接就伏桌写了起来,心中立马被好奇所占据。
但她也奇怪。
江烨这个人,好歹也是要写一本短篇小说。
就算再糊弄,他都不用思考一下的吗?
坐在桌上等了一分钟,五分钟,半个小时..却看江烨写的越来越快,下笔流畅无比。
笔记本被写满了一页又一页的文字。
杨蜜寻思,哪怕让她抄,都不一定会比江烨现在写得快。
“到底写的什么啊?”
杨蜜实在忍不住了,踩着拖鞋,从背后往前偷偷看了一眼江烨写的东西。
一眼望去,只看得见,似乎是以第一人称书写的一篇文章。
第一人称的话,倒是似乎也的确有点儿现代文学的那味儿,只不过具体内容,就不确定了。
江烨真正入神的写作起来,脑海中,《活着》的原文如竹筒倒豆子一般的疯狂涌出。
这也是他根本停不下来的主要原因。
写的十分忘我。
杨蜜在背后的偷看,他也没察觉到。
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