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月号,大别山中的一个小村子里,天微微亮,一个瘦瘦高高的身影从村尾的一间很破的土房子里走了出来。
这道身影,他的名字叫刘征,是一个在小山村里长大的男孩,虽然长于此但他却注定不属于这里的孩子。
从小他就显得与众不同,跟村里的其他小朋友格格不入。
别人家的孩子在学习的时候,刘征在打篮球,别人家的孩子在玩耍的时候,刘征还在打篮球。
要知道最受村里孩子们喜欢的运动,可不是篮球,而是足球,所以喜欢打篮球的刘征,从来都是孤零零的一个人在十分破旧的篮球场上打篮球。
有人就问他,“你为什么那么喜欢打篮球。”
刘征答道,“因为我要带领华夏男篮成为世界第一,登顶篮坛巅峰。”
每次听到他的这个回答,村里人都会哈哈大笑,感觉像是听到了天大的笑话一般。
一个山村里娃娃,嘴里却说出这种大话,别说村民们笑话他了,小学里的所有同学,甚至老师都把他当个笑话来看。
对此,刘征即不生气了,也不难过,依旧每天一个人打篮球。
久而久之,所有人都把他当成了怪胎,一个成天做梦的怪胎。
大家并不清楚,在他们眼里是个怪胎的刘征,其实他是带着使命出生的。
他是个重生者,重生以前,刘征是一个因为太过激动而突发心脏病死去的老球迷。
一个天天嘴里骂着男篮,却无时无刻不关注他们比赛消息的老球迷。
这样的球迷,连老天爷都被感动了,觉得刘征就这样死了可惜,于是给了他一次重生的机会,还赋予了他无与伦比的天赋。
当时摆在刘征灵魂面前的是很多很多颗光球,有个声音在他意识海中告诉他,每一颗光球代表着一种篮球天赋。
力量,弹跳能力,精准的投篮能力……
每一种天赋只要开发到极致,都能让刘征成为篮球巨星,没有标识,刘征只能凭感觉去选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