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了代表『自我』的神名文字之后,路明非确实感觉到,自己看待很多东西的态度都有了变化。
的确,对于青春期的少年来说,初次的“喜欢”是不需要理由的。
也许只是某个瞬间对上了视线,亦或者是在某个清晨看到了哪个女孩洁白的裙子,就忽然间怦然心动。
一个长得漂亮文静带点文艺气息的姑娘,在学校里面就是天然带点与众不同的吸引力。
他还记得陈雯雯当初被一辆帕萨特很低调地送到学校,穿着白色的棉布裙子和蕾丝花边的白短袜,办完手续后就捧着一本杜拉斯的《情人》在走廊的长椅上读,一瞬间把所有男生的视线都吸引了过去。
然后有一天下午,他在教室里面擦黑板,教室里面只有他和陈雯雯。陈雯雯穿着白色得好像透明的裙子,泡泡袖,头上带着可爱的发卡,忽然间开口问他要不要加入文学社。
窗外树木充满生机的伸展自己的枝条,金色的阳光透过玻璃照进只有他们两个人的教室,时间忽然变得缓慢又飞快地流逝,路明非与陈雯雯四目相对。
当初他就是那么喜欢上陈雯雯的,像是在春天里遇到了对的人,一发不可收拾。
但……真的对吗?
回想自己的记忆,路明非想到的尽是自己挨家挨户的收钱和跑腿的事。
因为他是文学社的理事,陈雯雯建议的,所以才会干这些跑腿的活计。其他人本来根本就不会选他出来当个“小领导”,但陈雯雯开口之后他们也就默认了这个头衔被放在路明非的头上,一直到现在。
曾几何时,他觉得这个“特殊的身份”,正是他在陈雯雯心中地位不一样的证明。
但其实是不对的吧。
喜欢没有错,少年的感情来的快又炽烈。
他又是个很少得到他人关心的人,所以从那以后陈雯雯就住进了他的心里,像是光秃秃的小树苗上唯一的树叶。
当时的感情确实是很难忘的回忆,只是世界的变化实在是太快,高考前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