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次我想放屁,就脱了裤子对着我哥放,结果没想到是屎,还是稀的…”余大权在讲着他的亲身经历,现在或许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在当时尚未拥有完全心智的我们,配合着他的情绪渲染能力,很容易将我们带入故事的情节内,常常会捧腹大笑,一直到老师盯着还是会憋笑,实在是太难受了。不过当时的我觉得,余大权也并不像是我印象中的那一般混混,谈吐虽然有些流氓,但心是不坏的。
那时的孩子是崇尚混社会的,三两人成群便可认为自己是老大了。但余大权并没有这样的想法,他只是单纯爱玩而已。
文斯阳也在这个班里,他同一个叫陈洪波的男孩坐。那陈洪波是个方头,不太会说普通话,说起方言来木讷得很,而且肢体动作很僵硬,很快文斯阳就对他有了很浓厚的兴趣,两人就扯到一块儿了。
放学以后,我一路在回家的路上走着,一路在笔记本写下“语文:邓婷,数学:胡虹,英语:罗丹,政治:肖倩,生物:罗庚,地理:蒋东”
我将各科老师的名字都记录在本子上,以便更好地记住他们。回家的路我都已经记住了,抱着半人高的教科书我就往家走。小学时我的书包总是满当当的,什么书都往里边儿塞,可到了初中我却不想背这么多书了,书没变重,但人长大了,不再那么墨守成规了。
回了家,今天母亲特地做了小龙虾来吃,我不知道小龙虾是啥,只知道很贵。我学着母亲的样子拨开小龙虾的壳儿,将尾部抽出,在嘴里试探性地嚼了一下,发现并不是那么入味,可母亲说很好吃,这玩意儿可遇不可求什么什么的。于是在我眼中,珍馐都变得是平凡的,我一直都是认为的“物以稀而贵”的道理,贵,但不一定好吃。顺带着,我觉得人参,灵芝,燕窝一类的东西也都是很普通的,甚至不如小学的一碗炒粉。
吃过晚饭后,帮着母亲做了家务我便躺在床上看书了。看累了的时候,我将书放在脸上,想着自己这么快就步入初中了,还完全没有什么准备的机会,又马上要初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