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到这里已经三天了,林登还没有见过除了萨莎以外的人,突如其来的声音把两个人都吓了一跳。林登还没反应过来,萨莎已经举起手里的菜刀,还把腰间的匕首抽了出来递给林登。然后才尖叫道:“霍顿,又是你?”
哈!来新手练级任务啦!看来这个叫霍顿的,就是他的任务,干掉这个小毛贼,是不是自己就能升级?只是不知道这家伙能掉什么装备!
林登信心满满,毛手毛脚的拿着匕首站在当院,可当从墙外连续跳进来三个人之后,林登就开始浑身冒汗。
“呦!萨莎还请了个帮手?不过怎么看都是个小菜鸟啊!连匕首都不会拿。”当先跳进来的人继续嚣张的叫嚷,应该就是萨莎所说的霍顿。
这新手任务难度有些大啊!林登战战兢兢。对方说的没错,林登就是个小菜鸟,在原来的世界他根本没用过这类东西,开玩笑,他可是一向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去山下,请莱切特大叔帮忙!”萨莎冲林登喊了一句。
莱切特大叔自恃勇武,并没有住在山上,而是就在自己的麦田里搭了个小屋,和萨莎家的麦田相邻,早上捡麦穗的时候还互相打过招呼。经萨莎这么一提醒,林登赶紧转身跑了,身后传来霍顿的嘲笑:“哈哈!真是个听话的小奶狗!”
林登臊的脸都红了,但他知道,自己肯定打不过那三个人。单单一个霍顿他都不一定能打过,更不用说跟着跳进来的两个,比霍顿块头还大,落在地上连地面似乎都在颤抖。
这个世界的人都这么厉害吗?靠麦仁木薯汤就能吃这么强壮?林登心跳加快。在南岭镇,林登身材算是中上,身高一米七,体重七十公斤,绝对标准。可是和刚才那三人相比,就像个小鸡崽儿了。
没跑几步,林登就看见上山的路上走过来两个人,一高一矮,一男一女。男的高大健壮,大光头十分醒目,额头上还有个万字纹,蓝色的坎肩紧贴着皮肤,和大麦色的肌肤对比十分好看。尤其是身上的肌肉,虽然并不健壮但棱角分明,一看就知道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