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西劝说,表态要离开她的生活,不在打扰,但这时候冷清秋却心软了……
想到这里,金燕西也不怕一诗两用,铺好纸,拿起毛笔又开始写了起来。
‘我是天空里的一片云,
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
你不必讶异,
更无须欢喜……
在转瞬间消灭了踪影。
你我相逢在黑夜的小巷,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你记得也好,
最好你忘掉,
在这交会时互放的光亮!’
又是徐志摩的《偶然》。
只是,这一次改了两个字。
黑夜的海上,改成了黑夜的小巷。
然后意思就变了,更贴合他和冷清秋相见的场景,那就是夜晚中的落花胡同巷子,她在灯光下,被怪风将手里的一叠纸吹上天。
也就是那个晚上,金燕西见到了他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美景。
而给林徽因那边的,则是海上,倒也能应景,因为他见到的漂流瓶,是在水面上的。
“你记得也好,最好你忘掉?”冷清秋看着这首诗,选择其中的一句,目光讶异地看向金燕西。
这首诗,真是极好的。
比她见到的任何人,写得都要好。
但……
为什么要这样写呢?
这时候金燕西苦涩一笑,说道:“冷小姐,我……我马上就要去参军,虽说我是总理公子,不会有什么危险,可终究是七尺之躯,以许国家……”
此时,金燕西转身,往门外走去。
冷清秋见了,连忙开口:“等一等。”
话还没说完呢!
七尺之躯,以许国家。
然后呢?
再难许卿吗?
突然间,冷清秋居然从这位她认为的浪荡子身上,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浓烈爱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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