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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逼,怕什么。”他正色道:“你写得可以。”他的意思是他早就看过她写的文字,一个小女生写的爱情故事。
“可是无人问津。”
“你的文笔挺好,试图要表达的思想也不错。”
“挺好,不错?都是很勉强的夸赞诶。所以呢,缺陷在哪里?”
“不足之处是过分经营文字,过分修饰,试图要表达的东西很容易被掩盖掉。你创作的侧重点不对,读者就很可能在里面迷路。”
她暗暗吐舌头,实在不得不佩服他的观察力。她读大二的时候看过一阵子的红楼梦,自己过分修饰文字的习惯就是深受了曹老先生的影响。
当然,人家用得恰到火候,出来的是千古名作,她偷师不成,出来的就成了拙劣的矫情派。
她说:“谢谢。对了,你的稿子写好没,记得早点发给我。”
那边又开始装聋:“哈哈,有空再见面详谈。”
后来杜思秋主动跟薛雁保证:下月初一定交稿,决不食言。
薛雁说:“这就对了。你就专心写吧,别想些有的没的。要知道,过得了我薛雁法眼的作品,都不会太差。”
能看穿她这点小心思的人,大概就只有薛雁和杨立了。
她一直是有这样一个念头的:假如有一天把她自己身边的人全都写进故事里,会不会更有意义。那样,至少结局可以由她自己来决定。
中午的时候,冯雪打电话过来,邀请她一起吃饭。
杜思秋听冯雪说要请客,立刻调侃道:“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你啊,快从实招来,是不是有事求我?”
“臭丫头,对你坏你呼天抢地,对你好点吧,你又疑神疑鬼。够欠抽啊你。到底出不出来!”冯雪不耐烦地吼道。
“来来来,有得蹭吃蹭喝,当然来啦。在哪儿见面?”杜思秋笑嘻嘻地说。
“你公司对面,红辣椒吧。省得你奔波。”
十来分钟的时间,杜思秋便闪电般地出现在她面前。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