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杨立挺能干的,就是太任性。他年纪轻轻,人倒很会享乐,有一帮爱玩爱闹的酒肉兄弟,大半夜泡酒吧是常有的事。彼此走得近了,他也慷慨带她进他的圈子,认识他的朋友。酒吧,画展,餐厅,度假村,马场,不管什么地方,都带她玩一番。有一些她不喜欢的地方,竟也能够心平气和的试着去理解。
最初的时候,她坐在远处静静地望着他跟朋友一起跳舞,抽烟喝酒,心里很不是滋味。
她读他的文字,素雅意味的痕迹很深,知道他骨子里是厌恶这种形态的生活的,起码绝对不会享受这样在烟雾缭绕和红男绿女中间穿梭。
她感到很疑惑,不知他到底在发泄些什么。
杨立喝酒喝得很凶,喝多了言行就会比往常要粗鲁,乍一看总错觉是伤痕累累的可怜虫。
回去的路上,杜思秋就凶巴巴地说她以后再也不跟他来这里了,简直就是在演绎纯洁少女堕落记。
他哈哈大笑,说好,你不喜欢以后就不来这里。
隔天他居然谢绝了朋友们的邀请,带她去他一个叔叔的马场骑马。那位陈叔叔是他父亲的老友。
杜思秋第一次去就见到了陈叔叔的女儿陈牧,风一样清爽的女孩子,头上一顶军绿色鸭舌帽,底下一双若隐若现的黑眼睛。
她笑起来给人一种特别干净的感觉。杨立见到她,毫不客气地拽她的马尾,让她把马牵出来。
陈牧拿眼睛斜睨他:“当我阿四啊,自己去。”
杨立有点无奈,朝杜思秋挤挤眼,自个儿进棚里去了。杜思秋幸灾乐祸地笑,先前可从没见过他这么怂过。
以前没想过有一天会骑马的。她只在读幼儿园的年纪见过园长自家养的两匹马,棕色,人上马背,霎时威风凛凛。
现在她坐在前面,杨立在后面帮忙稳住她的身体,三只手紧紧拽住缰绳,他一边教些细节,一边予以动作示范。
马儿很快奔腾起来。脸庞微风掠过处,酥痒酥痒的,泼洒出张扬的快乐。
她的笑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