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鲁克兹莫听了阿木的回答心中大喜,心道对上了,终于对上了,那个姓任的也说那个什么郡公卖神仙果就是按十贯钱一个卖的,看来姓任的所说非虚。
“那在成都府这种地方,阿木你说能买的起这么贵的神仙果的富人,多吗?”
阿木难为情的点点头,“多,很多。宋人里有钱人很多,就成都府一个地方,神仙果就供不应求,听说很多人有钱也买不到呢,就是因为神仙果的供应量太少了,京城里想来可能要多一些。
阿大,你送阿木去汉人那里读书,阿木一直是很用心的去学汉人的文化的,并没有沾染上宋人那些坏毛病,更不敢把那些宋人里的奢靡风气带回来。”
阿木是怕他父亲误会他去宋人地方没好好读书,却成了一个纨绔子弟,但拉鲁克却不这么想,让大儿子出去读书涨见识,是为了将来能安心的把兹莫的地位放心的传给他。
至于那些宋人的风气嘛,要说一点也不沾染上,那也是不可能的,自从儿子这次回来,他就发现阿木对家里很多生活习惯有点不适应了,也特别讲究生活的方式和品质,连吃饭都变的斯斯文文的。
拉鲁克觉得这是好现象,说明阿木长大了,也学了汉人的高贵礼仪回来,将来阿木要是继承了他的领地,在大凉山这片土地上,一定是个最体面最有文化的兹莫。
再说了,原来家里也没多少银子可供儿子出去挥霍,他自然是会担心的,可现在不同了,将来他拉鲁克会发大财,而且很有可能成为大凉山最有钱的兹莫,有了钱如果不让儿子帮忙挥霍一下,他都觉得脸上没有面子。
俄鲁沙有点惊呆了,心道十贯钱买一个果子吃,这帮宋人是不是有钱没处花了?
而乌尔堆好像见多识广一些,对兹莫说道,“宋人的财富,不是我们山里人可以想象的,我听说有钱的汉人有时候为了和青楼里的一个什么头牌的小姐儿吃一杯酒说几句话,都能一掷千金,啧啧……”
拉鲁克欢喜地点着他那个胖脑袋,从眼下所知的一切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