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身体站得笔直,眼睛怒瞪,一身正气。
虽然周围都是征讨军战士,一柄柄刺刀,寒光森森,但是,他丝毫不惧,依旧大声呵斥牛大力。
“你倒是难得的忠肝义胆。如果朝廷文武官员都跟你一样,大明也就不至于糜烂至此了。”
牛大力并不生气,先啧啧赞叹一声。
蒋秉采愣了一下,显然没料到反贼带兵的将领,竟然会这么客气。
心里不由升起一丝希冀来。
虽然他不怕死,城池丢了,他为国尽忠也是心甘情愿的。
但如果有活命的机会,他当然愿意选择活命。更何况,还有满城百姓呢!
他蒋秉采,是一城县令,是百姓的父母官。
百姓的性命,都在他身上呢!
他死了没关系,把一城百姓的性命,都交给到叛军手中,着实是让他不放心啊!
想到这些,他的语气也舒缓了几分。
“这位将军,本官看你,并非十恶不赦之辈,长相也是英武,为何要从贼?”
蒋秉采是典型的士绅,虽然他忠于朝廷,算是难得的好官,但是,他的审美标准,跟这个时代的士绅们没有区别。
他看人,第一个先看相貌。
如果相貌堂堂,这个人十有八九就是好人。
牛大力人高马大,样貌忠厚。
尤其是自从跟着赵诚以来,顿顿吃饱饭,天天肉管够,再加上高强度的训练,身体养得非常强壮。
他又是第一军团的军团长,带兵打仗,连战连胜,身上自然有一股英武之气。
更加关键的是,牛大力身为军官,有战意。
这都是蒋秉采最欣赏的。
所以,在听到牛大力似乎对朝廷有所好感的时候,立刻开口劝说。
“那赵诚本是朝廷军户,他为了一己私欲,私心膨胀,想要行逆反之事。你跟跟着他,败则世世代代为贼,不得翻身。即便成了,也未必就有好下场,本朝初之事,相信将军也是知道的吧?鸟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