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父母相继离世,戈登就一直一个人居住。
虽然无拘无束,但一个人住一间屋子里总会有些冷清,如今又多了个猪扒,应该会变得热闹些。
与猪扒合力收拾出一间小房间作为它的寝室后,戈登让猪扒自己休息会儿,自己进入厨房准备晚餐。
独自生活多年,戈登的厨艺自认还算不错。
没过多久,两块巨大的炸猪扒便被端上了餐桌,配菜是新鲜的莴苣叶沙拉以及切片的风干面包,朴实而分量十足的一餐。
出乎戈登意料的,猪扒虽然名为“猪扒”,却是第一次品尝这种与它同名的食物。
经过松肉处理与腌制,软嫩多汁的猪里脊裹上面包糠,分两次炸至金黄,再浇上咸甜口味的浓稠酱汁,外酥里嫩,猪扒一下自就喜欢上了。
经过询问戈登才知道,猪扒的名字,与喜爱的食物之类的原因无关,而是因为它肚皮上的那块金黄色椭圆状皮毛,酷似炸猪扒。
这让戈登不由联想起“牛扒”这个名字。
询问了下,果然不出所料,牛扒的肚子上也有块椭圆形图案,不过颜色呈烤牛肉的深棕色,牛扒之名由此而来......
戈登憋不住好奇心,又向猪扒打听了它母亲的名字。
盲猜一手鸡扒?
结果猪扒说它母亲叫“琪琪雅”,这让戈登一口槽卡在喉咙口吐不出来咽不下去,只好匆匆终结了这个话题。
......
第二天,天微亮。
戈登准时从床上爬了起来,洗漱过后,准备去叫猪扒起床,却没想到猪扒比他起得还要早些。
此时的它已经全副武装,站在屋门口的小院里挥舞着猫镐,锻炼武技了。
这令戈登感到惊讶的同时,也颇为欣慰,猪扒这家伙或许有些胆小,却很努力。
胆魄能够磨练培养,而努力与毅力,却决定着它未来的上限。
来到猪扒身边,与其打了个招呼后,戈登的目光不由被它身上的那套装备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