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跑得飞快,嘿嘿,看你怎么抓我!
为了这个他甚至专门一下班了就去练习长跑,结果还真有效......
就这样,他在定时的精神摧残中度过了十五岁生日。
生日当天,小小的铁皮屋里只有自己和妹妹,连收养他们的秦教授都没在身边。
他们都说秦教授去了很远的海底寻找自己的妻子,人们赞扬教授的勇气,他们说,教授肯定会再回来的。
可秦子遥不傻。他看得到那些人笑容中的苦涩。
那一天,妹妹把钱罐子里藏的钱全部拿出去帮他买了一个礼物。
那是一把匕首。她说,这样他便能保护好自己了。
这个时代使得一个十岁的小女孩见到了人类的真面目,那是个需要用匕首去保护自己的真容。
现在两年过去了,以前瘦弱的孩子已经长成了瘦弱的少年,因为常年的练习,他跑得飞快。
他四处找工作,通马桶,工厂临时工,保镖,混混,巡逻员,他什么都敢做,除了贩毒和贩卖人口触犯了他的底线,他做过了77号避难所大部分的工作。
但这还不够。他要养活两个人,妹妹还在上学。虽然她曾经哭着叫他帮她办退学手续,但秦子遥不肯。因为不读书,就只能像他这样活在社会最底层。
他不会让这种事情发生。
日子就这么有一天没一天地过着,而随着畸变种迁移攻城的日子到来,物资也越来越紧张。地面壁垒自顾不暇,能和避难所交易的粮食越来越少,兄妹两经常会陷入一天两只有个黑面包吃的困境。
秦子遥眼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饿死都只是迟早的事。
于是他开始穿梭于富人区,成为了一名光荣的罗宾汉——不分享金币的那种。
嗯,简单的来说,就是小偷。
他凭着瘦小的身形和跑的快的优势倔强地撑过了大迁移。他和妹妹都活下来了。
或许是他惊艳的表现,也就是一天偷三家,走哪哪倒霉的成绩,他成功引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