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奴的印记是拿刀绞出一个伤口,然后将墨汁刺进肉里印上的,墨汁入肉入骨,极难消除,看得出来雪祭也十分厌恶这个印记——印记上满满的都是小刀划出的痕迹。
他想把这一块肉都剐下来,从而让印记消失,但这地方却正好是出血最厉害的地方,所以他不能这么做,便只好一刀一刀浅浅的刮在印记表面。
只可惜,墨汁入骨,用刀刮印记,当时血肉模糊定然便看不出,但伤口一好,印记还会重新长出来。
雪祭的印记上新伤加旧伤层层累积,看来他刮过很多次,做过家奴,确实没有哪个公子能忍的,雪祭这行为褚念卿倒也理解,只是还是不敢相信,雪祭居然做过家奴。
虽说大胤上奉公子只在意公子的才华和能力,不看家世也不在意是否奴籍,但自古以来没有那个奴籍之人居然能战胜所有科考人员脱颖而出成为公子的,更何况是公子之首,褚念卿真是佩服至极,心里却也想起些别的事。
雪祭的身份,莫非是傅荼苏家的家奴?若是傅家人倒也说得通——他伺候过傅荼苏,傅家是御医世家,地位虽不高但也绝不缺什么钱财和名利,傅家子女拥有良好的教育,雪祭因勤奋好学而做了傅荼苏的书童,从而得以接受到好的教育,但因内心桀骜不驯,他飞黄腾达之后就和傅荼苏反目成仇?这么一想好像也不是不可能。
褚念卿皱着眉头,许久之后长呼一口气,面上的神情才稍稍舒解了些——她在这里凭着一点点微不足道的“证据”胡乱猜测并无意义,有这心思倒不如想想办法怎么混进傅府去看看……
褚念卿最后瞥了雪祭一眼,他如玫瑰般骄傲,如红梅般坚韧,却未曾想过竟有这样的过往,但很快,褚念卿就为自己这莫名其妙的想法感到十分无用。
瞧不起?佩服?好像都没有什么必要。
这天下谁人不是别人的奴才?谁能真正的成为主人?雪祭给人家做过家奴,自己又何尝不是褚皇的奴?各位看似风光的兄长,权力在手的王爷,谁不是褚皇的奴?犯错跪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