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静的楼道,夜晨曦自八点足足等到九点半,时而踱步,时而依靠在墙壁上。<>
男女生约会,男人等女人是天经地义的。他用这样的句子安抚自己焦躁不安的心。
就这么站上一个半小时,任谁腿肚子都转筋。他如同流浪狗般蹲在角落,一脸的不耐烦。
整个过程中,那种期待已久,终于要跟自己心仪女孩儿去约会的心情消失殆尽,致使,他听到开门声,都没有立刻抬头去看她。
“小姐,你耍我是不是,足足让我站了一个小时三十分钟又四十三秒。”
他却没有立刻听到反驳,反而一双漂亮的水晶鞋出现在视线范围。
他微微一怔,眼光顺势向上看去,之后,半张着嘴,傻在了当地。
疯疯癫癫的野丫头变成了面带微笑、亲和力十足的淑女,而且自然的淡妆,粉嫩的双颊都为她平添一份娇俏和青涩般的害羞与期待,直垂脚面的白色连衣裙看上去纯洁的一尘不染,让她如同误入人间的精灵。
他看直了一双眼睛,始终仰望着她,傻呆呆的神情突然浮现出少许的无辜:“你不是说穿牛仔裤t恤吗?”
依暧重新审视了一下自己的着装,不以为然的问着:“怎么?这样打扮不好看?”
“不是。”晨曦重重的摇了摇头,突的站了起来,看了看自己平凡无奇的着装,抱歉般笑了笑说道:“就是觉得,哥这身邋里邋遢的行头,不相配。”
依暧围着他转了一圈,仔细的打量着他,浅蓝色的t恤干净透亮,深蓝色的牛仔裤整齐有型,蓝白相间的旅游鞋一尘不染。
说实话,如果她依自己所说穿牛仔裤t恤,他们会是很配的一对,其实,现在也不能说不配。
在依暧眼中,出去约会的对象,从头到脚,干净整齐最重要。只要符合她的心里要求,那就是相配。而夜晨曦的穿着不是简单一句合格而已,那种与生俱来的洒脱和帅气,不管他穿什么都有一种独特的魅力。
依暧调皮般笑笑,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