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的兵器?”
闵晓天一看,武则天的手里,正拿着他被收缴了的那把手枪。
心里了顿时咯噔。
脑子飞旋运转。
“草民哪有研制兵器的本事,这个……”
闵晓天现在不傻,但是来之前却是傻的。
本以为自己救了太平公主会是大功一件,一万两白银瞬间到手。
大理寺官员就别想了,至少也该赏赐个中郎将或者校尉之类的军官当当。
千防万防,百密一疏。
一个樵夫,不经过朝廷允许,居然也敢私下里研制兵器,难道是要造反嘛?
这可不是族灭三族的罪了。
所以,闵晓天打死也不能承认这是兵器。
更不会承认是自己的。
而且他还有个私心,不能让唐朝人了解手枪的功能。
唐朝人不傻,只是目前还没有掌握手枪的制造原理罢了。
一旦了解,难免就会有人会组织一个手枪队。
再厉害的武功都是白搭。
物以稀为贵,一旦人人都有手枪了,闵晓天就没有了优越感。
要想在唐朝混得舒服,除了傍大款之外,还得靠二十一世纪带来的宝贝给自己撑腰呢。
对了,手机和望远镜呢?
手机虽然在唐朝失去了通讯功能,但是也能照相啊。
还有那望远镜,能把几百米外的景物尽收眼底。
这两个宝贝,倒是可以公开的。
足以把王公贵族,包括武则天,一个个都忽悠成草鸡,不相信自己是天神下凡都不行了。
于是,闵晓天淡定地说:“这个不是兵器,应该是猎具。”
“是……赵将军他们在南麓捡到的。”
这个说法,其实也谈不上撒谎。
手枪的确不是他闵晓天的,而且是太平公主捡到的。
“杀手杀到道观门口,晓天情急之下胡乱摆弄几下,居然比连发弩厉害,于是就用他杀了几个杀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