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下午。
丁瑶就派人给雷震送来了公司的营业执照。
速度之快,连雷震都没想到。
毕竟现在连公司都还没成立,执照就已经发下来了。
不过这也没什么,执照下来了,雷震便让柯志华在大同区内找一个写字楼,看看有没有合适办公。
柯志华虽然是混社团的,但跟在雷公后面开了好几年的司机,眼力劲和人脉还是有点的。
只花了两天的时间,就给雷震找到了一个符合他要求的写字楼——振华大厦。
振华大厦位于台北市大同区最繁华的街道,租金是每平米块。
如果算上物业费之类的,差不多是每平左右。
雷震一口气直接租了三层,总共平米的样子,
每个月光租金就要4万,一年就要三千多万台币。
这么大的客户,大厦置业方面也是很懂人情世故,直接免去了每月尾数4万。
相当于是把物业费给免了。
雷震这次从米国回来,带了差不多一千多万美元,折算台币差不多有近亿台币左右。
钱不算多,但足够雷震在台北创业的了。
所以雷震直接签了一年的合约。
每半年支付一次租金。
不过前两个月不用给钱。
这是装修期,
正常情况下只有一个月。
但是张经理看雷震签合同这么爽快,所以特意额外多给了一个月。
毕竟这是.万平米,需要装修的地方太多了。
签署好合同后,置业的张经理满脸微笑地伸出手道:“雷先生合作愉快,希望贵公司能够红红火火!”
“那就承张经理吉言了。”
雷震笑了笑,与之握手后,忽然想起一件事来,问道:“对了张经理,不知道你认不认识猎头公司?”
“猎头公司?”
张经理眉头一皱,摇了摇头道:“抱歉雷先生,我对这方面的事情并不是很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