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尔伯特给出的名字叫做“朱尔斯”,住在丽城郊区最边缘孤零零的一所大房子里,远离城中心,与位于山区的牧羊人孤儿院位置更是南辕北辙,距离相当相当的远。
据阿尔伯特所说,这位朋友非常的喜欢清静,性格孤僻,不喜欢与人扎堆,像一头离群叛道体重三吨的大野猪。尽管从来没有见过面,艾德已经脑补出了一个脑满肠肥、满脸横肉的胖子的形象。他的下巴上还留着胡子,刚毛一样的胡子,用女孩子的小皮筋系出了九个揪揪。
没有任何拖泥带水,艾德直接开车赶往了丽城远郊。在路上,他掏出手机打给了玛西。
“感谢宇宙星神。”电话接通,另一头传来了玛西如释重负的叹息,“你活着出来了?”
“你觉得我会死在那里?”艾德一边抽烟,一边开车,一边挑起一边的眉毛,“另外你什么时候开始信教了?”
“行了别闹了,认真点。”玛西认真的认真了下来,用认真的口气认真的说,“告诉我那个怪物都和你说了些什么。”
“你那么怕他?”
“相信我,艾德,如果你和我一样知道他都做到过什么和能做到什么,你就会明白自己刚刚不亚于在高级情侣酒店搂着一条鳄鱼睡了一觉。裸体。”
“不要这么说。我喜欢鳄鱼。”
艾德咳了两声,在警探甩着耳朵露出犬牙汪汪汪之前丢出了手中的骨头。他把早上在兰谷奢华的俱乐部顶层房间中与阿尔伯特之间的谈话全部说了一遍,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了玛西。
“地下王国的巨人们看来也已经注意到了丽城黑帮世界中的这点小破事了。”艾德的声音严肃,目光直视着前方通往城外车辆稀疏的路面,“不过从阿尔伯特的话来看,他好像还不知道恶狼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如果他知道,而且决定要管的话,那么我们可就轻松了。他可以在明天晚上之前就揪着那条狼的狼腿在火上烤着炼油。”
“但是他没有管的兴趣,他也不在乎被拐的孩子巴里的死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