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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有很多个名字,很多种称呼,其中一些是人名,另外一些则是绰号。相对于人名来说,他更加的喜欢自己的绰号,也喜欢别人称呼自己的绰号,因为他将那视为是一种荣誉,他将自己的那些绰号视为是一种荣誉。他认为那些花里胡哨的绰号并不仅仅只是一些花里胡哨的绰号,或者说并不仅仅只是起到绰号本身所起到的作用。他认为这些或来自同伴或来自队友的给他所起的别样的称呼是一种肯定,一种对他实力对他能力对他身份地位的肯定,是敌人的“畏惧”和“重视”,是同伴的“敬佩”和“羡慕”。他自豪,自傲,最后甚至变成了自负。
每当他想起那些各种各样的在他叔叔那一辈人来看有些滑稽可笑的怪异别名,每当他把它们念叨在嘴里,他总是会觉得有一种力量在胸中涌起,总是会在恍惚间感到自己仿佛战无不胜。
然后现在他把它们全忘了。他可能其实还记得它们,并且不是记得一些,而是记的所有,但他还是把它们全忘了。同时,他忘记的也不仅仅是那些。他有好多好多的事情都忘了,他本来以为自己从来不会把那些忘了,因为从某些方面来说,那些是就是他现如今生命的全部,就是他活到现在所收获积累的全部。而他现在背叛了它们——或者说被它们所背叛了。
他依靠着它们,依靠着那股力量,胸中的那股力量,依靠着那些记忆,根植在肌肉中的记忆。一直以来他从未失望过——尽管其实总共他也没有用到过它们几回,但是它们从来都没有让他失望过。而有经验的人都知道,一个从来没有经历过挫折的人第一个跟头儿就把腿给跌断了,并且还是在一场赌上了巨大代价、本来绝不能输的短跑比赛之中,这将会是多么巨大、多么痛苦、多么让人发疯的打击。
在跟随叔叔的背影走进巨大的客厅的时候,他都不知道究竟是自己头顶的那个伤更痛,还是房间内那一双双注视过来的或明或暗、或虚或实、或饶有兴趣、或漠不关心、或幸灾乐祸的眼睛目光刺的自己脸皮更痛。
通常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