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赴约而来(1 / 3)

作为原始人,而且还拥有被系统强化过一次的身体,驯服一只野马,对于秦霄来说问题不大。手臂和腿部的力量也比现代成年人强的太多,这就足骨野马难以挣脱他的掌控。再加上缰绳对野马的束缚,野马自知难以逃脱此人的魔掌,也只好乖乖的顺从少受一些皮肉之苦。

如此一天秦晓,一共捕获了两只野马,一只枣红,一只乌黑,都是纯色的高头大马。野马刚被驯服,秦晓怕太多目前部落也放不下。

第二天,秦晓准备用同样的方法招待草原上的野牛,野牛对相对于野马来说警惕性反而更低一些,比较抓捕。但是野牛皮糙肉厚,一旦秦晓被电之后起身稍慢,野牛就会挣脱钱小的束缚,所以抓野牛的一天也搞得秦晓非常疲惫。

而且野牛的力气奇大脾气超倔,根本不好对付。一天时间下来秦晓放倒了只野牛,但是那只野牛都跃跃欲试想要攻击减小,一旦秦晓放开缠在它们腿上的绳子,秦晓很可能会遭到围攻。

看到这种情况秦晓哪里会惯着他们,你们很高傲很牛气是吧?看老子剁了你们的牛角说完秦小编上手挨个锯断了野牛们的牛角。回去用牛角坐上几张牛角弓,提升一下武力值。竹制的弓箭毕竟杀伤力有限,换成精良的牛角弓,别说野狼,狮子老虎都不在话下。

锯完牛角后,秦晓在附近点了一堆篝火,把铜棍的一头烧,红直接在野牛的鼻子上打上了一个洞,套上了鼻环。

这样一来先是没收了野牛以下犯上的作案武器,顺便也打击了野牛们的傲气,再给给他们套上鼻环,也是因为这些牲畜确实不太通人性,用笔划束缚他们,好让他们听话一些。

经过了这接二连三的一连串打击,野牛们也变得温顺听话起来。

就这样,收获颇丰的秦霄在第天早上,骑着一匹野马牵着一匹野马,后面拴着六头野牛,就这样慢慢悠悠的走向了秦部落。

回程的路上没有负重,而且还有两只马当做脚力,虽然野牛走的稍慢一些,但却时比秦晓自己走快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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