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来,狂生都是一个特立独行的人,他不会和大众一样随波逐流,也不在意他人的目光。
他觉得上身不穿衣服舒服,而且好看,于是就一直不穿……有人说他耍流.氓,有人说他衣品有问题,有人觉得他是变态……狂生对这些评价不屑一顾。
不因为别的,只因为他是狂生,他是不一样的烟火,是人群中最靓的仔,是难得一遇、万一挑一的天才。
凡人怎能理解天才?所以,他不在意别人的看法。
他不穿上衣很多很多年了,自懂事以来,这身装扮就没变过,他也以为这身装扮永远都不会改变……直到遇见洛琰。
很难解释这种感觉,但你可以试着想象,你买了一件站在潮流最前沿的衣服,你自信的将它穿出门,却发现,你好像和邻居家……的狗撞衫了。
痛,太痛了,痛彻心扉。
更痛的是,邻居家…的狗发现了你和他撞衫,居然跑过来蹭你,似乎觉得,你们品味相同,都是站在潮流前线的男人。
洛琰恬不知耻地蹭过来,笑道:
“你也是医生吧?我也是医生哦,咱俩还真是有很多地方都一样呢。”
狂生:“……”
求求你别再说了,再说,我真的没有勇气继续活在这个世界上……
他深吸口气,决定将话题掌握在自己手中。
“你是先生的学生吧。”
洛琰一愣。
“哪个先生?”
“当然是——”
狂生一时语塞。
先生……先生就是先生啊,他……
好吧,洛琰这么一问,他才想起自己还不知道先生的名字。
那是个谜一样的男人,没人知道他的过往,但只要见过他的人,就都能知道他的不凡和强大。
先生他……
洛琰想了想。
“你是说我老师吗?长得和僵尸一样的那个?”
狂生眼中光芒一闪而过。
果然是先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