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还是小一点好呢。
纠结中!
月日,晴。
来到这座岛已经有半年时间了。
我的环岛长跑现在只需要两小时。
我的速度最快可达每秒五十米。
我的体力可以全速奔跑一个小时。
我的力量超过十万斤。
我不知道自己在这个世界处于什么层次,但,应该不再是炮灰。
如果,我现在身处斗萝世界的话,或许可以直接单挑传说中的封号斗萝了(笑)
月日,晴。
经过多日的努力,终于把船给造好了。
大小跟路飞的桑尼号差不多。
共分三层。
只是,没有桑尼号那么豪华,毕竟,我这里是荒岛,能把船造出来,已经不容易了。
我用狼皮制成船帆,很合适。
船有了,食物也准备充足了。
这座荒岛似乎也没有什么值得我留恋的。
决定了,明天就起航!
·····
罗威合上日记本。
摇了摇头。
“正经人谁写日记,这半年来我大概是被憋疯了吧。”
罗威自嘲一声。
这日记本是用狼皮制作而成的,比起一般的纸还要洁白柔顺,更方便书写。
此时,罗威在纠结怎么处理这本日记。
“明天就要起航了,这日记本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要不还是烧了吧!”
“可烧了,又有些可惜,毕竟是这半年来的点点滴滴,值得纪念!”
“但,如果不烧的话,万一被别人看到,我不就得社死了?”
“要不,到时候直接杀人灭口!”
“······”
·········
本书目前的成绩不是很好,V收仅有二百出头,还请各位读者老爷给点支持,让作者有动力继续写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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