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更快地接近一个人,便要和他拥有共同的兴趣爱好,所以,哪怕桃夭不喜欢读话本,也会在这一刻为了讨好上仙而喜欢,何况,她本就喜欢地很。
上仙错开眼,淡淡地说:“倒也算不得很喜欢,只不过岁月漫长,有时候不知道该做些什么的时候,我会来这里读一读话本。她曾说过,话本里的故事全是人间烟火气,多读话本会让人心变得温暖。”
桃夭眯眼,心底为自己鼓掌,看,看似生人勿进的上仙的心门,也没那么牢不可破嘛~
“她……是北冥君吗?”
“嗯。”
“她就是师尊的故人?”
“嗯。”
多么温柔的语调,多么缱绻的追思眼神,真真是令听者流泪,闻着伤心,桃夭已经百分之百地确定,这位已经故去的北冥君,之于上仙意义非凡。
难道是初恋?
罢了,为了早日抱上大腿,她就是做一回替身情人又何妨?对于一个钟爱写文的作者来说,任何体验都是宝贵且值得尝试的。
既有了决定,便要付诸行动,桃夭自来不喜欢拖泥带水。
“师尊,决赛时我写的那些故事,你可喜欢?”
“嗯,你的故事写得很不错。”
那是,四大名著,又不是沙雕爽文,能不好吗?
“师尊,我是一只人嫌狗憎的小妖,可师尊从来不会看不起我,且还帮着我留在昆仑,甚至还让我上到销恨山,跟着你修行。
师尊,你对我的帮助深过大海,高过蓝天,我真真是无以为报。可若什么都不报,我又觉得心里不安。
师尊,我愿意在修行之余,待在这景醉楼里,为师尊写完那四个故事。”
多么睿智的她!
首先,写话本一定是北冥君最喜欢做的事,她若常在景醉,上仙看她看得多了,说不得会将她和北冥君的身影重叠在一处。
上仙既一心思念他的北冥君,便知道她不是,焉能时时刻刻都清醒?少不得越看越像,越看越难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