棉衣和棉鞋,刚好你的尺码!正好将你的那件破棉袄给淘汰了!”
李云龙看了看叶凡手中的布包。
“算了,老子这个冬天还能凑合,拿下去分给战士们。”
“那好吧,不知道哪个兄弟能有这个福分,穿上秀芹姑娘亲手缝制的棉衣,这个冬天不冷了。”
李云龙刚转过的身子突然僵住。
“叶凡,等会儿,你刚才说什么?”
叶凡被问的有点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以为团长生气了。
“团长,我说这是秀芹姑娘...”
“不是这一句,上一句!”
“额,我说团长,你的棉衣该换了。”
李云龙一把抢过包袱。
“行,咱老李听你的,换,淘汰的那件棉袄就给你传吧,那可是俺过草地的时候的宝贝,送给你了。”
过草地!距离现在十几年了吧,李云龙那棉袄恐怕早都包浆了。
有了上次的教训,现在杨村附近一带又增设了两个营的兵力,呈品字形围住关家脑,只留下后面的一个山崖,那个山崖足有几十米高,几乎垂直的斜面,苍蝇站在上面都会崴脚。
纵使这个地方地势险要,但李云龙巡查的时候还是有点担心,为了防止首长出现意外,他又设置了一个班的兵力在这守着,真正做到了万无一失。
吃过午饭,团部门口突然炸了庙,一堆人在门口叽叽喳喳。
叶凡正躺在床上研究戚薇风的那块红手帕。
“排长,来个了国军的人!”
钢蛋一把推开叶凡的门,吓了他一跳,他赶紧将手帕塞进胸口。
团部的门口围满了人。
地上放着一个穿着八路军装的汉子,此人面目慈祥,一看就是读书人。但不幸的是,胸口中了一枪,大片的血迹渗透了整个前胸。
汉子的旁边还站着一个人,此人身高185左右,大头长脸,一看就是练家子,脸有些过分的消瘦,一看就是长期营养不良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