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车厢末尾。
女人倚着摇摇晃晃的车厢,踩着深靴,露着笔直修长的双腿,穿了件棕色的连帽大衣,小小圆圆的脸上写完了轻佻戏谑。
男人贴着紧闭的车门,裹着军大衣,正瞧着外面走马灯似的西北风光,皑皑白雪下的山河轮廓微微出神。
头顶的灯光昏暗惨淡,冷白微弱,映着外面的寒月。
看着仿佛示威一样不住朝自己瞪眼的女人,顾朝云也不恼,只是顺手把毛衣的高领往下翻了一层,接着一垂眼皮,看着袖中半隐半露的双手,轻声道:“你想怎么比?”
黎叔不知道什么时候换到了最后一排座位,翘着二郎腿,脸上的伪装也没了,穿着格子西装,脚踩皮鞋,头发梳的一丝不苟,鼻梁上还架着一副金丝眼镜,边笑眯眯的看着,边把剥好的橘子放到嘴里。
露真容了。
小叶环抱双臂,箍着胸前二两肉,还是那副娇蛮的模样,“远来是客,我让你先挑,但凡是贼行里的手段,姑奶奶我全接了。”
低着头的顾朝云闻言稍稍一耸浓眉,双眼上抬,随着额头的皮肉一提,淡淡瞟了对方一眼,笑道:“好大的口气,既然这样,那你可要接好咯。”
抬起头,他扫了眼车厢里的所有人,最后把目光又落回到了那个小叶身上,轻声道:“规矩很简单,贼行首重眼力,其次是手上功夫,这手上功夫也有讲究,摸、拿、顺、斗,前三者说的是暗手,唯独第四个斗的是同行,咱们先比眼力,后顺东西,最后刃口争胜负,手下见高低,斗上一场,怎么样?”
此话一出,黎叔的眼神不可察的一变,一旁的小叶也收敛了几分笑容。
泥人都有三分火,提到“斗”,那就是要见血,挑筋割肉那是斗技,割喉扎心可就要斗命了。
苍白的灯光下,顾朝云缓缓抬眼,脸上青涩稚嫩的笑容不知道什么时候多出几分迫人冷意。
“怎么,怂了?呵呵,念你刚入行,我也不欺负你,既然是连争三场,诸位佛爷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