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你是火眼晶晶,也休想再找到我。”书敏心下暗喜,却不敢大意,依旧猫着身子,在人群中窜游着,想着该往哪里溜出去。
赵文杰蹲在屋顶上,看着下面黑麻麻的人头,头皮发麻了。
“这个臭女人!”他心里骂道“别再落我手里,不然以后你就只有做丫鬟的命了!”
“人在那里!”忽然,他看到那人头中有个穿着白色锦袍的年轻人,那料子是自己选的,正宗的苏锦,内嵌有银丝,在阳光下有轻微的反光。
他一跃而下,轻轻踏过人头,朝年轻人方向奔去。
“哈哈,你还能往哪逃!”赵文杰哈哈一笑,像老鹰抓小鸡一样提起年轻人就出了人群,落入一处小巷。
“你是何人?为何这衣服在你身上?”赵文杰将人放在地上才看清他抓住的不是书敏,而是一个穿着她外套的年轻人。
年轻人正跟着人群在挤呢,他早就听说过着文员外的女儿文水清国色天香,以为她的夫婿一定是位门当户对的公子哥,谁知道她居然临时起意抛绣球招婿,这难道不是一个千载难逢的机会吗?
更何况,刚刚碰到一败家公子哥儿,硬生生的要与他交换衣服,拿这件锦袍换自己地破袄子,这种运气都碰上了,这是不是意味着自己要走运了?说不准那员外千金的绣球真的能落在自己头上呢!
因此,他卖了力地往里挤,希望可以离文水清近一些。谁知道刚刚挤进一个绝佳的角落,自己就被人像老鹰拎小鸡一样地拎了出来。
“你是什么人?你可知道我花了多大的力气才挤到那里的吗?”年亲人气急败坏,望着外面熙熙攘攘的人群,恼怒的说道。
他很生气,所以忽略了那个能把他轻易抓出来的男人是否惹得起。
“少废话,说,这身锦袍是哪里来的。”赵果然没有跟他客气,直接使出鹰抓手,用力按住年轻人的手臂,厉声问道。
“好汉饶命啊,这身衣服是一个公子哥给的。”年轻人感觉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