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礼。
那时候的王金柱绝对想不到,他掏聘礼娶进门的哪里是什么弟媳妇,而是他们一家子的催命鬼。
不过那时候的夏招娣和夏天祥也不知道,发财的机会来的猝不及防。
就在夏招娣嫁进王家后不久,李大山这枚弃子居然得到了组织的召唤,并且还见到了帮会的高层。
而他在得知任务后,才发现,原来自己那“干啥啥不行,吃啥啥没够”的好哥们居然还有点用处——生了个好闺女。
而夏天祥也终于发现李大山这次真没吹牛逼,他真把他带到“财路”上来了。
不过就是让他家招娣给婆家嫂子找点麻烦,这点小事,就能有赏钱,傻子才不干。
而夏招娣本来就对她大嫂金顺心羡慕嫉妒恨,哪怕不给钱,她都愿意,两相一结合,自然是一拍即合。
开始时,给钱的主家不过是希望夏招娣给金顺心找点麻烦,反正就是那种“她不开心,大家就开心”的心理。
到了金顺心有钱有势的祖父去世,主家就希望夏招娣让金顺心吃些苦头。
夏招娣想挣钱,但她不傻,好在还有王老太太这把枪,虽然她不知道王老太太没什么那么讨厌甚至厌恶金顺心,但这正遂了她的心意。
所以在大壮两岁,大丫六岁时,他们一家人口被扫地出门,住了好长时间的窝棚,直到王金柱回家。
在之后,主家的要求一次比一次大胆,直到终于现了杀机。
说到杀人,夏招娣胆子再大,她也是不敢的,但金条真的太耀眼了,那可是明晃晃十条大黄鱼,不是小黄鱼,是大黄鱼,十两一条,整整十条,而这不过是定金。
六七十年代,黄金是国家专营商品,只允许国家银行买卖黄金制品,个人买卖黄金制品是犯罪行为。
那时候如若家里有黄金制品,可以到国家银行兑换人民币,不过价钱很低,一克只能换七八块钱。
但一两是五十克,十两就是五百克,一条大黄鱼能兑换人民币三四千块钱,十条大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