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1 / 5)

一大早,明琦复核案件卷宗时,发现一桩少女喊冤案,继母告她通奸杀人,判斩监候,她呆在死牢,不愿意甘心赴死,泣血上告。此人现关于刑部大牢,只等秋后问斩。

身陷囹圄的刘玉,即便遭受酷刑的百般折磨,已是奄奄一息,清醒时,依然一遍遍的写诉状喊冤。

实际上,刑讯逼供别说一个女孩,即便一个大男人也受不了,而这名少女,不但抗住了残酷的刑讯逼供,而且致死喊冤,明琦凭自觉,这里面有猫腻。

女孩一手娟秀的小楷、发自肺腑的言辞、悲愤交加的笔触,这令明琦无论如何也无法相信,此状会出自一个不知廉耻的女子之手。凭直觉,她觉得此案必有隐情,她决定见见这名少女。

通奸的物证很简单,只有刘玉写下的所谓淫诗和那只银簪。在明琦看来,拿这些证据说通奸,实在是太过牵强;人证方面,则有刘府家丁的口供:明琦将这桩桩件件思量了一番,决定先审问刘玉。

刘玉虽然受尽酷刑,却仍掩不住她秀丽的风姿,明琦严肃问道:“刘玉,你与人通奸可是事实?”“禀大人,小女子平日继母看管甚严,连大门都难迈出去,如何与人通奸?”

“那银簪当作何解释?”“银簪是先父生前好友所赠。

“纵然你不曾通奸,却可曾失身于人?”

刘玉愤愤不平,“自古‘男女授受不亲’,小女尚未婚嫁,安能轻易失身于人?”这么说,刘玉还是处子之身?明琦眼睛一亮,忙命女仵作验看玉英是否为处女。不一时,女仵作回禀“是处子完璧之身。”

这就了然了:一个处女,怎可能与人勾搭成奸?明琦立即将刘玉从死囚牢中提出。

明琦和崔湛来到刘府,马氏看着玉树临风的崔湛,忍不住心旌摇曳,她有几分姿S的

,也有不菲的产业,因此,她有把握能够拿下崔湛。

马氏快速打扮了一番,哭得梨花带雨,她作势往崔湛身上靠,明琦差点笑场,这个冷面王,会看上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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