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口腔。
她闭上眼睛,小心翼翼地将整颗巧克力塞入嘴中。
甜腻的味道瞬间在她的舌尖爆开,几乎要将她的天灵盖冲破。
就是这个味道。
这个代表了幸福与甜蜜的味道。
曹馨舍不得大口咀嚼,只敢用牙齿小心地一点点从巧克力球上磨下一些,细细品味。
仰着头,脸上露出满足微笑的她,忽然想到一个问题。
她是从什么时候喜欢上吃巧克力的?
这个问题的答案的年份异常久远,好像要追溯到很久很久以前。
那时候,她才十七岁,是个喜欢逃课上网的高二学生。
而那个叫吴德善的男孩比她大一岁,高中毕业,因为家里没钱供他读书,便跟着同村人外出打工,几经波折,为了填饱肚子,不得不在她学校附近的一家网吧里当网管。
当时网吧里的那些常客都很惊讶她居然能看得上那个其貌不扬的网管。
甚至就连那个网管自己也好奇地问过她为什么。
曹馨忽然睁开了眼,眼前好像又看到了那个比她高一个头的黑瘦男孩。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这个穷光蛋啊?”
“其实答案很简单啊。
因为在这个世界上,也许只有你会在自己月工资只有三百块,三餐以泡面度日,连根火腿肠都舍不得加的时候,每天拿出一块钱买一根当时还是进口高端零食的福德巧克力哄我开心。”
当时的曹馨是那么告诉自己的,眼前这个男生在一无所有的时候都那么心疼自己。那想必以后无论是好是坏,也不至于比现在更糟。
曹馨笑着笑着,便又有大量散发着土腥味的江水从她空洞的眼眶里往外奔涌,顺着头发留在地下,将积水的面积再次扩大。
这一点她没有看错。
那个穷光蛋男孩在自己有钱后,也没有让她吃过一点苦。
她不用工作,不用做饭,不用做家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