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情敌,吃醋(1 / 4)

生意被照顾固然很好,但这样其他人就不知道。

她可不打算只卖那么几条,而是开辟一条新的生意之路。

楚蘅当即决定,“这样下去不行,我们去街上卖,把围巾传出去,可以让客户订货,大家都记清楚了,收了定金我们马上去买布。”

于是,众人顶着寒风叫卖。街上偶尔才有一个人路过,围观的人寥寥无几。

楚蘅解说很多次,也只卖出去两条,归根结底,还是贵了。

远处,一辆马车缓缓过来,到了跟前,马车停下。

马车上一般非富即贵,楚蘅当即拿围巾去宣传,人还没有到那里,马车上下来了一个扎着双环髻,穿着粗衣的姑娘。

楚蘅有些意外。

她前世伺候过富家小姐,做过丫鬟。一般来说,贴身丫鬟穿着应该很靓丽的,不该这般,像个粗使女。

不待她想明白,粗衣姑娘下来后,很快车帘子又打开,是一位大家闺秀。

这下子,楚蘅明白了了。

原是抠门财主家的丫鬟,难怪着装打扮如此。

大家闺秀扶着丫鬟的手缓缓走过来,两只眼睛一直巴巴的望着凌霄,笑吟吟地问:“凌大哥,你们卖的什么?看着比披帛还厚。”

凌霄看都不看大家闺秀,紧张的看着楚蘅,“娘子,她是石小姐。”

“嗯。”

她知道,石财主家的女儿石蜜。

她跟石蜜解释:“石小姐,这是围巾。”指了指自己,“你看像我这样围在脖子这里,很暖和的,你看需不需要来一条?”

石蜜扫一眼楚蘅,然后巴巴望着凌霄:“凌大哥,这个围巾真的有那么神奇吗?你脖子那里的那一条好好看,要不,我买那一条吧?”

楚蘅:“……”

好啊,搞半天是凌霄的烂桃花!

凌笤和风兰:“……”

大哥,你怎么可以做出对不起大嫂的事?

凌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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