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什么面子不面子,自己来这里的目的是什么?
就是通过特训,进行力量回复。
他不想退役!
死都不怕,怕这个玩意?
干了!
罗兴国立刻脱掉鞋子,脱掉血淋淋的袜子,然后将那些没有破掉的血泡,全部挑破。
这些玩意他知道,不挑破,随着跑步,面积会越长越大,到时候发炎起来,连走路都困难。
他挑破完毕后,将卫生巾垫到鞋底,重新穿上鞋子,试着往前走了几步,虽然隐隐作痛,但是已经没有大问题了。
他又试着加速跑了几步,感受是相同的。
真的有效!
罗兴国有点看不透陈渊了。
这小子怎么连这个都懂?他不是没有女朋友吗?
还有,他为什么跑去当军医?
罗兴国也不管了低头狂奔,他这是有些心虚啊。
陈渊看着罗兴国奔跑的身影,淡淡一笑。
连长很快就会知道卫生巾带来的好处了。
很快,越野进入最后的五公里阶段,众人背着重重的行军背包,抱着步枪跑。
每一个人都是大汗淋淋,身上的衣服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一样,在跑过的地面上,都留下明显的水痕。
跑到这样的程度,他们的体力都消耗得差不多了,不少人的双脚像是灌了铅一样,就算是站着不动,也要消耗大量的体力。
这里的山路凹凸不平,很容易踩空。
长途奔袭,脚下冒汗,尤其腿部的汗液顺着小腿流入鞋子里,浸泡脚底时,那个滋味别提多酸爽!
而长途拉练,尤其是负重拉练,脚下起血泡是正常不过的事情。
一旦血泡磨破,再被汗水一泡,那火辣辣的感觉,感觉像是有一把刀在脚板上割一样。
那种滋味,谁有谁知道。
此刻,脚底下长血泡的可不是单单罗兴国一个人,绝大多数人都长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