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于黄河北岸的怀庆府,冬阳高悬于空,河内城,已然陷入一片火海。
本是冬小麦的地盘,如今已被鲜血浇灌,沟渠中遍地尸骸,破旧的旗帜横七竖八的倒下,无人在意。
不远处,大量的顺军,溃败而西逃,显然是吓破了胆。
战马嘶吼,不断地向着逃窜的顺军追去,一路上奔跑剧烈而死,踩踏而死的,不计其数。
多铎骑在马上,静静地望着眼前的战场,一手牵着缰绳,身上的锁子甲齐整而又厚重,嘴唇轻抿,带着笑意。
“恭喜王爷,贺喜王爷,怀庆府一战而下,可谓给河南之战来了个好头。”
在他身边,一位中年武将,面色黝黑,浓眉大眼中满是喜色,而令人惊奇的是,他的手掌却洁白如玉。
“怀顺王,这等如同杂虫一般军队,也不值得一提。”
豫亲王摇摇头,遗憾道:“这并非闯贼的精锐,杀的再多,也只是跟拍死苍蝇一般无趣。”
怀顺王耿仲明微微一笑,拱手道:“还是王爷厉害,大清天军战无不胜。”
“闯贼不堪一击,攻入西安,指日可待。”
一旁,同样面目黝黑但双臂修长的恭顺王,孔有德,则粗犷了大笑起来:
“等咱们渡了黄河,就是洛阳了。”
“洛阳!”
多铎望着凄惨的战场,甚至颇有些赏心悦目。
这就像他在野外的打猎,追着野兽跑,越是凶猛的野兽,越能激起他心中的战意。
“三国中,魏国的国都,就在洛阳吧!”
“没错!”耿仲明忙笑道:“王爷真是博闻广记,末将佩服。”
虽然同属于王爵,不提一字二字的区别,就说多铎是如今叔父摄政王的亲弟弟,就足以让他们毕恭毕敬。
“我虽然不识字,但三国的评书,却听了不说,先帝时经常讨论,洛阳出现了好几次。”
多铎颇为自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