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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落而居,数以百计,甚至三世同堂,四世同堂,在那些士绅家族是常事,而在南方更是普遍。
屁股决定脑袋,对于朝廷和皇帝来说,徭役是一户出一丁,本可以出一百人,结果只有几个人服徭役,简直是极大的浪费。
按照后世的思维,那就是推崇法家治国。
例如,法家要求,男子成年就要分家,从而能够尽快地服徭役,兵役,为国家创造财富,所以要拆分宗族。
换句话来说,法家极端地推崇富国强国,弱民富国理论,商鞅说:「民弱国强,国强民弱,故有道之国,务在弱民。」
其诉求就是中央集权,强化君主专制。
在这种情况下,朝廷实力极其强大,但同样这是把双刃剑,明君能加快国家成长,而昏君就能以倍速败坏国家。
所以嬴政能统一天下,最应该感谢的是六代没有出现昏君,不然轮到他,大秦就完犊子,根本就统一不了天下。
扯远了,法家想要百姓家庭为统治单位,从而无法聚集实力跟朝廷抗衡,而儒家则是推崇以家族为单位,与朝廷共处。
两者各有利弊,但综合分析,最合适的只能是儒家。
无它,家庭的抗压能力太差,一旦有个天灾人祸,立马就完犊子了,而家族则能抵抗大部分的灾害,更适合在封建社会生存。
原始社会基本单位是部落,奴隶社会是城邦,封建社会是家族,近现代生产力发达,才开始以家庭为基础单位。
在生产力不足的情况下,以家庭为基本单位,对于普通人来说,一场大病就能夺走一切。
例如科举,普通的人家肯定无力负担,但整个宗族却可以用公共财产聘请老师来教书,教很多的学生,使得读书廉价化。
教书的地方往往在祠堂,教学、考试的开销都由族里出了。
打官司,更是羊入虎口,没有宗族撑腰,基本被吞得渣都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