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常理来讲,能够在年少时期就做到这种地步的天才歌手,
发展到现在,大概是能达到天王级别了!
可是许晨的情况却走偏了!
因为许晨的歌主要受众群体是中学生,
虽然流传极广,名声很大,
但在那个版权还未得到重视,名气和现金流转化还不够成熟的年代,
许晨的专辑销量卖的极差!
开办演唱会参加者更是寥寥无几。
因为中学生最主要的任务是学习,他们没有精力和金钱去支持许晨。
即使他们想,他们的父母也不允许。
许晨不仅专辑卖不出去,其他各类衍生产品,如签名,明信片,海报等也卖不出去。
而音乐公司签下他,不就是想要通过他来赚钱吗?
公司老总满怀期待,
结果连最基本的专辑和周边都卖不出去,
那可不就是赔钱货?
这种情况一度令公司老总火大又无奈。
再高的名气转化不成现金,也只是空中楼阁。
多次尝试之后,公司老板发现在他身上赚不到钱,便将他放弃,雪藏了。
然而由于合同原因,
许晨是不能擅自发歌的,更不能自己去参加任何商演活动,
否则就要面临巨额赔偿。
于是,许晨只能默默无闻,消失在众人的视线里。
无奈之下,七年已过。
没有新歌,也没有上过娱乐节目,
许晨几乎是被网络遗忘了。
而这时许晨听到自己参加演出的请求被拒绝,眼中的失望再所难免。
“既然如此,那我要求解约。”
而办公桌后的孙先毅更加火大。
“赶紧把解约合同签了滚蛋!你这种赔钱货,谁稀罕!”
许晨从办公室里出来后,一旁的同事们看他的眼神中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