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书生写完诗后,在落款处写上了自己的名字,清初,放下笔后,转身给众人行了个礼,笑道:“初来乍到,献丑了!”
凝光看着纸上的诗,美眸中满是欣赏,道:“不知清初先生可愿留在璃月?”
台上众人闻言,都是一惊,凝光大人竟然主动邀请这年轻人留在璃月,不过想想先前那首诗,写的的确不错,如果把这年轻人留下做个教书先生什么的,那璃月的未来,文化底蕴都不会低!
“多谢凝光大人的美意了,不过我志在游离四方!”清初婉拒了凝光,道:“家父给我取这名字,就是为了我做人清清楚楚,不忘初心!”
凝光越听对这年轻人的好感越高,笑道:“既然先生的志向是游离四方,那我总不能强留是不是?”
清初给凝光行了个礼,转身回到了座位,一个人坐在了一旁的桌面上,好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一样,不过周围的人再看向他时,眼神里多了一份敬重!
“坏了,这才刚刚开始,就有这么好的诗了!”诗雨心想道,这就好像平静的水面上,突然有个炮仗,炸了一样。
果然不出所料,而后又有几人上去写诗,写的诗整体都很不错,不过相比较于清初先生的第一首,却是有所不及!
“我来!”柯阳风风火火的跑到前方,比起其他文人慢步行走,他这个样子更像一个纨绔子弟,他走到前面把毛笔放到嘴里一润,胡乱的沾了点墨汁,就写了起来。
台下的人看到此景,脸上都露出了厌恶的表情,这用口水来沾上毛笔,在文人的心中,就像别人在你面前亵渎你的另一半一样。
“引君入帘落青衣,玉指划过玲珑肌!”
台上的助理喊出来时,台下的文人们都是面露惊色,没想到这种纨绔子弟也能写出这样的诗,是他们先前眼拙了,不过这诗越听越奇怪来着!
“巧舌划过栓龙柱,芙蓉出水欲声悠!”
台上助理刚读完这诗,俏脸露出一抹粉红色,而台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