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一看到马他心里就痒痒的……
眼下送上门来的一匹,不要白不要。
“真是匹好马!”
叛匪们的距离又近了些,刘振华看的更加清楚。
这匹马四蹄雪白,俗称踏雪。
身上的鬃毛在微弱的光线下还呈现出油亮的光泽。
“妈的……说不定这马吃的比老子还好!”
刘振华在心里想道。
他已经把这匹马看成了自己的东西。
以往对付小鬼子和反动 派的时候,他看上的东西,即便没有得到,也没有再留给敌人,这次也不可能发生意外。
“连长,这群叛匪有点邪门……”
一排长忽然开口说道。
战斗一触即发。
保持静默是起码的准则。
一排长是枪林弹雨里摸爬滚打过来的老兵,不会连这最基础的东西都不知道。
他硬着头皮开口,说明情况有些出乎意料之外。
刘振华皱着眉头,凝视前方。
早在一排长说话之前,他就看出来了这群叛匪的奇怪之处。
按理说,叛匪们都是一群乌合之众。
听到枪声第一反应不是就地寻找掩护,组织火力还击。而是先顾着自己的脑袋别被子弹打穿,有时候趴在地上还高高的崛起屁股,像极了芦苇荡里埋头抓鱼吃的野鸭子。
但眼前的这伙儿叛匪却纪律森严。
在进入步枪射程后不久,起码的那人便下了马。随后把马牵到一处土包后遮挡起来。
他从马上下来后,让出原本遮挡住的马鞍
刘振华看到马鞍后面挂着一个很大的皮口袋,鼓鼓囊囊的,不知装了什么。
看久了远处,眼睛容易走神。
一恍惚,那皮口袋已经被卸下,所有的叛匪全部伏地了身子,猫腰前进。
队形从先前的竖列变成一字排开,并且还有梯次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