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曾好到哪里去。”那个青衫书生笑了一声,却没有什么算计人心的得意神色。
人心禁不起推敲,自来如此。
“我知道,庙堂之上的大人物,满朝朱紫,自来都看不起在淤泥里打滚的江湖人。大秦的铁骑也着实厉害的很,马蹄所过之处,也曾将江湖踏的稀烂。可大秦铁骑厉害关你何事?”
他将手中匕首在金阳的华服上擦了擦,一身锦袍上带着猩红血迹,难免有些不伦不类。
“你可知道我手中的这把匕首叫做何名?”
朝清秋手中的匕首比平日里常见的匕首短一些,弯曲环绕宛如鱼肠,锋刃之上翻着寒光,锋利无双。
“是了,你这种不学无术之人自然不曾听过。当年诸国争雄,而今的江南之地有国名吴。彼时吴王暴虐,弑杀成性。有市井屠户,名曰专诸,侍母至孝。时吴国有人欲谋吴王,遍寻勇武之士。最后找到了专诸。”
朝清秋娓娓而谈,林间不时有风吹过,卷着些血腥气,仿佛让人置身在那个礼崩乐坏的当年。
臣杀君,子杀父。
恰是当年天下的最寻常事。
“后来他们就找到了这个屠户出身的专诸。以恩结之,以义纳之。后来,就是这个你们这些世家子都看不起的江湖浪荡子,以送鱼为名,刺死了那一代的吴王。当时他将剑置身鱼腹之中,故名鱼肠。”
“所以鱼肠是一把勇绝之剑,剑出,不回头。”
周免默然,难怪方才朝清秋自他手中接过剑去之时,会有那番言语。
金阳面色微变,盯着他手中的匕首,“你是说这就是那把鱼肠剑?”
朝清秋却是一笑,“自然不是,这么多年了,当年那把鱼肠剑早就不知沦落到了何处,我手中这把只是一把仿品。再者,金公子难道以为我讲这么多是为了让公子多看看这把剑不成?”
他一副恨铁不成钢的样子,“我是想要告诉金公子,身份家世重要吗?很重要。可有些时候也不重要。比如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