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哗众(2 / 5)

生平最嫌弃的庸人。

在另一天,一个干旱星球上难得下了小雨的那天,季家那群老不死的找到了我,想杀了我,但他们没成功,我赢了,我把季家打到几乎断代,从此,整个宇宙的人都怕我。

但那天,季家那群人也毁了我。

喜欢吃鱼的阿婆,说话慢吞吞的厨娘,每过午饭就吵着要听故事的小孩,那一群群,一个个,因为别人的错误凄凉了半辈子的可怜人,就在那一霎那,连同着整个星系,被他们拍成了齑粉,从此成了那些愚人口中被英雄剿灭的逆贼,再也没人在乎他们的去留。

人类,是行走的牲畜。

他们创造出宇宙中最严苛的底线和最崇高的美德,随即再将践踏它们视为人上人的特权,他们给自己套上名为人性的枷锁,目的确实享受人性撕裂的那一刻荒诞的快感。

我现在是整个星穹最强大的个体,只要我想,随时都能离开这片位面,前段时间有个自称革命者的女人找到了我,说只要我能帮她杀死某个自称“主神”,性质大概和它差不多的存在,就给我记载着附近界域的坐标地图。

我可以走,我随时可以走,反正在这里我一无所有,只要我想,我说不定可以到某个年轻位面当个异域神明,从此无忧无虑,快活自在。

只要我想。

但,我输了。

它赢了。

我痛恨这点,但的确,它赢了,赢得彻彻底底,毫无争议。

我知道对于它来说,“百姓安居乐业”只是一个阶段,一个必然会结束的阶段,必要,但不重要,在它那里,个体的悲欢,乃至整个文明的兴盛都只是它前进路上的垫脚石,无论它现在有多热衷于人类,在未来的某天,天平倾斜之时,人类的下场不会比那批智械好到哪去。

我知道,我都知道,我知道所有道理,我见得太多,活得太久,这些因果,我都懂。

但是,如果我做个愚蠢的选择,就能让老百姓缓一会儿,像人一样,活上个那么一会儿,哪怕就,仅仅几个纪元,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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