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林葬天一路的人,正在以另一种方式,接近立北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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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林葬天带着星花她们在军帐周围转了转,见了明礼,谈了会话,然后就出来了,实际上,这军帐的日常也不需要林葬天去指手画脚,想要再多做些什么,很大机会会画蛇添足,给那位军师增添不必要的麻烦。
走在军帐附近的雪白地上,脚下每走一步都会发出脆响,因为都知道林葬天是林家黑骑未来的主人,所以在这个前提上,倒也没有多少人主动来打招呼,只是按照平常该做什么就做什么。但也会有好奇的,偶尔看看那位年纪轻轻就已经被世人所知的林家少主,腰佩剑与刀,一身黑衣衬得他有些冷峻,偶尔的浅笑浮在脸上,就是另外一番俊逸神态。
也就是军中没有女娃,不然就少主这模样,还不得小鹿乱撞的无心上战场了?
留着胡子的男人揉了揉下巴,笑呵呵的。
林葬天今天是先带着星花她们熟悉熟悉林家军的日常,其实主要是他要熟悉下,但是一个人在这些个地方走实在是没多少意思,还有些孤单,所以看见星花她们好像也没有什么特别要做的事情的时候,林葬天就带了她们出来走走,美其名曰:散散步。虽然林葬天以前习惯了一个人行走江湖,但是如果有人陪的话,总不能还是一个人吧?
走在各大军帐间,见到了形形色色的林家军铠,作为战场上不同作战要求所作的铠甲,每位林家黑骑都有相应的定制铠甲,这也是林家黑骑所向披靡的原因之一。林葬天走到一边,和负责看守铠甲的将士打了招呼,然后拿起铠甲在手里看了看,暗自点了点头。铠甲是好甲,若是估算无误的话,寻常的刀剑是很难在上面留下划痕的,拿起来在手里也不觉得重,上了战场也不会影响战士的行动,好处多多吧。林葬天笑了笑,然后告辞离去。
就这样走走停停,很快就快要到了饭点,星花抬起头,摇了摇林葬天的手臂,眼睛睁得大大的,亮晶晶的。林葬天笑了笑:“走,带你们尝尝地道的雪原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