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一起发财(1 / 4)

是个人,都会有野心,上进心。

尤其是在这物资匮乏,老百姓都吃不起饭的年代,只要能吃上饭,什么都愿意去干。

马国庆刚刚说的那些话,就是在刺激他们,激励他们,希望他们能够和自己干。

这三人和自己厮混那么多年,虽然属于酒肉朋友,但人却不坏。

刀疤名字叫刘峰,脸上也确实有道疤,看上去像是刀疤,其实是当年干活的时候,被农具划破的。

强子老爸是个木匠,时常会接一些零活养活一家,有时候也会带着强子一起去干。

胖子就比较懒,整个就是一个年代啃老族。

总之,这三人没干过什么特别坏的事,但好事也和他们基本没关系。

毕竟这样的街溜子,天天受人冷眼,想干好事也没人相信啊。

刀疤被这么一刺激,狠声道:“马哥,我们只需要每天联系那个叫张屠夫的,然后把货放到一个地方,让他去指定地点接货就行了?”

马国庆点头:“没错,就那么简单。”

“每天晚上会有供货的人,过来把肉放在五个点的其中一个点,早上你们去拿,至于你们怎么把肉交给张屠夫,那是你们的事。”

“总之,怎么小心怎么来,如果出了事,也别乱咬人。”

“你们就是咬我,我不承认,你们也拿不出证据。”

他要做的就是把自己摘干净。

强子,胖子的目光都看向刀疤。

刀疤皱眉:“你倒是把自己摘干净了,事都让我们去做。”

“那我们能得到多少?”

马国庆非常爽快:“一个人每天两块钱,交易一次,给一次钱。”

刀疤三人的脸上顿时流露出震惊之色。

按照马国庆的意思,那是每天都会供货,这样的话,一个月一个人就是六十块。

这笔钱,已经远远超过一般上班的人。

要是有了这份收入,他们三的日子,岂不是一下就站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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