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秀大会之后的第四天。
张俊跟着经纪人的陪同下出现在俄亥拉荷马的雷霆总经理办公室。
在这里,张俊签下了一份4年价值4万的新秀合同!
BA首轮新秀按照顺位都有明确的工资,每年BA会公告下一年的新秀工资。
从状元到首轮位,被选中就只能按照对应顺位的工资来签订一份++的合同,球队在第三第四年拥有球队选项。
球队可以在标准工资的-%范围内签订合同,且只要选中就必须给球员一份合同。
雷霆队是按照顺位标准工资的%上限来给张俊签订工资。
虽然状元起步工资很高了,但对张俊来说是偏低的。
这也是参加选秀的弊端,无论天赋多么出众,如果被选中就需要严格按照规定来执行。
这种规则下,张俊巴不得自己落选呢,落选秀的话可以直接签顶薪,不过没有BA球队那么傻,有选秀权不选张俊,反而用顶薪签约。
这种新秀合同也是为了保护球队。
之前没这项规定的时候,BA出现了很多奇葩的事情。
例如克里斯·韦伯年以状元身份被魔术选中,随即被交易到了勇士。
勇士以为如获至宝,在当时没有新秀工资帽的条件下,居然和韦伯签了一份年4万的合同。
这还不是最奇葩的,这份合同中,韦伯居然第二年就拥有球员选项,然而这份诚意没有打动韦伯,韦伯第二年就去了华盛顿子弹队,勇士管理层不得不泪崩。
还有,4年,雄鹿用状元签得到“大狗”罗宾逊。
本以为雄鹿再次得到一个贾巴尔,然而这位狂妄的状元就给雄鹿队出了一个不小的难题,或许是看到了前些年约翰讯签下的亿元合同,大狗居然也要索要一份上亿美元的大合同,否则就拒绝为球队效力。
要知道当时乔丹的年薪才不到4万美元。
最终僵持到赛季快开始了,雄鹿才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