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繁荣名声在外,赚钱的也就几家公司和几个顶级艺人,绝大多数看似知名的艺人在港二十年的入账,还不如后来到大陆干两年。
不过骏起菲阳只抽刘漫和江诗语百分之十八,算是姐妹之间帮忙,都明白合作是暂时的,并没打算靠她们赚钱。
奇妙的工作室成立之初,资金都来自杨树,法人自然也就是他,但创立之初就是三人合伙,三人也都倾尽了全力。
有些付出不是金钱能衡量的,但利益分配最终是金钱,三人沟通过,约定杨树占股百分之六十,刘漫和江诗语各百分之二十,但并没有签署合同。
这一点与刘濤和秦海露很相似,她们十五年前成立骏起菲阳,基本也是口头约定,凭感情合作。
这显然违反商业精神,大家应该重契约,生意应该和友情分开。
然而许多人也忽略了一点,口头约定也是有法律效力的,影视圈靠形象人设吃饭,任何违约都得考虑成本。
骏起菲阳、奇妙的工作室这样的影视公司都是服务性质的,并没有厂房设备、楼堂宿舍等固定资产,实际上就是皮包公司,按单按月结算,一次违约也就没有后续合作,甚至公司也就垮了。
可以说这样的公司如果没有友情支撑,其实一开始就不会存在。
所以刘漫和江诗语广告酬劳也都打入工作室户头共同分配,反而是奇妙的工作室目前收到的最大头收入。
手头有了钱,刘漫和江诗语对买房子开始热心起来。
这段时间她们都住在江诗语家里,每天从西城开车到紫草坞上班,来回路上得花两个多小时。
刘漫也承认,住在江诗语家里很拘束,只要她父母在家就得绝对安静,他们都要工作,受不得干扰。
所以她们很快就打算另外租个地方搬出去,又开始关注房子。
而在这个过程中《世界奇妙事件》点击数不断攀升,大赚一笔已经基本确定,于是杨树买房子的建议也被真正重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