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湖十大险,胭脂占山头。
长得好看的姑娘,一举一动,摄人心魄,可谓是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一身裙摆下,不知藏了多少尸骸。
年轻白衣心中一悸,将嵌入木板上的银枪拔起,又转眼看向威风凌厉的白裙姑娘,面容倾城,万里挑一,可惜就是没脑子,带在身上,当真要命。
吴忧长叹一声,想不到今日将这句千古名言,挖出第二层意思。
“你仇家?”带刀姑娘也是被吓一跳,好在自幼护镖,见惯血水日子,很快镇定下来,凑近脑袋一问。
年轻白衣又叹口气,将长枪一横,枪尖划破空气,幽幽道:“不是仇家,是冤家。”
钱姓带刀姑娘见吴忧手中银色长枪,一时眼熟,回忆片刻,捂嘴诧然道:“这枪,莫不是名枪落梨?”
年轻白衣愣了下,点点头,平淡道:“正是。”
“那位姑娘,是洛家人?”钱姓带刀姑娘又是一问,眸中带星,兴高采烈。
吴忧一头雾水,洛家身份不比吴家眼下特殊,倒不绕弯,颔首淡然承认说:“洛家千金,洛瑾。”
带刀姑娘啊一声尖叫,赶忙起身,朝前方剑拨弩张的镖客们沉声大喊:“这可是阳城洛尘之女,你们怎敢如此无礼?都将兵器给我藏好喽,要是洛千金在店里掉一根头发,我都在爹爹面前告你们一状!”
原先还冷眼相待的镖客们一听到阳城洛家四字,立马变了脸色,将手中兵器扔在一旁,仍是五大三粗的大老爷们,见到洛瑾也羞涩起来。
白裙姑娘顿时纳闷,往茶楼后面看上一眼,心中思索年轻白衣到底在卖什么闷声葫芦药。
茶楼窗口处的吴忧不禁多看一眼这带刀姑娘,他知道护镖不容易,风尘仆仆不说,护镖人本就是江湖出身,痞子性格占大多数,不服管教,半路反杀镖局人,私发横财,屡见不鲜,这类人能对一个小姑娘言听计从,看来着实是有些本事在身上。
一波未平,另一波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