糊口的打工人,战争对他们来说只是工作,他们也早就习惯了战争和死亡。
因为习惯,所以不会有什么心理压力,也就不存在扭曲变态什么的。
大家手里都有枪,谁也不会怵谁,但同时又谁都怵谁。
所以有点什么小摩擦,大家反而会非常克制,露出一口白牙笑笑就过去了。
要实在矛盾有点大,那就放下枪,来一场徒手肉搏,打完就过。
不过若是偷了人家媳妇那种情况,那就没什么好说的,就算没枪也可能会出人命,就更别提手里都有家伙了。
但在这座城市,这种事也是很少的。
因此这里相对比较安全,叛军也绝不会攻打这里,李慕才会选择这里作为临时栖息地。
无论叛军还是政府军,甚至是极端组织,都需要招募佣兵为自己打仗。
这座城市中的人口,自由佣兵的数量占了近半,攻打这座城市没有任何好处,只会引发雇佣兵的众怒。
没有任何本土组织,能承受得住十几万雇佣兵的怒火。
……
李慕回到住处后,除了吃饭,偶尔出去散散心外,基本不怎么出门。
他白天在居所空旷的客厅中,习练拳脚功夫。
晚上找根重量差不多的钢条,用电胶布缠个柄,当作长剑到天台习练剑法。
夜深人静时则是在这片区域的屋顶纵跃飞掠,锻炼轻功身法,直到凌晨三点才歇息。
如此苦修两个多月后,李慕基本已将岳不群一身本领,消化为自己的东西。
轻功身法掌握得炉火纯青,真气搬运速度快捷无比,动念即来。
武功招式也都形成肌肉记忆,无须再过脑子,临场应敌可以全凭本能反应。
以他如今的实力,在现实中毫无疑问已经算是超凡之人,徒手或用冷兵器的情况下,他绝对没有敌手。
战场上那就不好说了,在不能肉身抗子弹前,他都有一定生命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