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开学了(1 / 3)

深夏初秋,好像蝉鸣溅起了一丝热浪,在津市铺张开来,就好像津市人民的碎嘴子传统,让这个早晨显得分外热闹,又热又闹。

现代社会,已经很少能看到炊烟了,也就津市比较奇特,在市中心你也能看到这一番奇景,高楼环绕的一个小区,有绿树,有西式低矮的青砖洋楼,还冒着做早饭的炊烟。青砖上趴着一丝丝的绿藓,还有绿藓旁一拱一拱往前挪的大胖青虫,总感觉与旁边玻璃外墙的商厦对比起来那么的不协调。更不协调的是那扇裂满细纹的白漆木窗里传出来的发条挂钟,当当当的响,让你怀疑现在是在什么年代。

此时那间传出钟声的屋子里,睡着一个龇牙咧嘴的男子,就是和这个高端故事不太搭调,总是看起来不太体面的男主了。

“秦免,起”

一个梳着非洲脏辫样式发型的男人不耐烦地催促道。

说是男人,不如说是男孩?因为他这一张脸太嫩了,瓷娃娃的皮肤苍蝇崴脚,问题还特别白。明明是单眼皮却显得特别的大而明亮,边上一圈绒绒碎碎的又浓又长的睫毛。

更有特点的是整个眼睛却只张开一点,漏出一小半黑曜石一样的瞳孔,配上稍稍吊起的眼角,显得又清纯,又哥特。再配上天生向下的两个嘴角,这样形容可能比较贴切,高级哥特厌世娃娃脸。

但除了脸,一米左右的个头,挺拔的脊梁和肩头微微隆起的三头肌却表明了这是个标准的男人,而且就像天安门前的升旗手一样,超乎寻常的直溜,甚至略显呆板。

“林洛,你比那破钟都准时,还非得留着它干啥。”

秦免睡眼惺忪,眯缝着眼一脸的戾气,一手揉掉眼角的氤氲的水气,坐了起来。看见秦免一个大男人居然眼角挂泪,着实给林洛雷了一下,俩人自打十岁一起生活,林洛就没见过秦免这个马大哈哭过。此时节竟然手捧着饭碗目瞪口呆起来,看起来更像一尊雕塑了。

“一天拿一破碗,大街上要饭的要有你这么勤快早都奔小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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