次日一早,江挽云先给陆予风擦了擦身子,喂了药之后换上他的旧衣服,将自己的衣服放进背篓里,上面盖上布就出发了。
今天是赶集的日子,陈氏也准备一起上街。
农忙时节,要去割点肉,吃了油水才有力气干活。
家里没钱也得割啊,把鸡蛋卖了,少割点。
鸡是大家一起喂的,肉也一起吃。
江挽云还没去过镇上,原身去过几次,她虽然没什么钱,但那时候刚成亲,陆家是收了些礼金的,她就缠着陈氏要钱,陈氏不给她就哭闹。
今日赶集,柳氏私底下已经和陈氏交代了几次,不管三弟妹怎么闹,都不能心软给她钱。
从桃花湾到镇上要走半个时辰,也可以出两文钱坐牛车,会快几倍。
陈氏是舍不得的,江挽云更舍不得。
但陈氏是做惯了农活的,走起来轻轻松松,江挽云就不行了,昨天背了笋子,今天是全身疼得不行,走到镇上时已头晕眼花脑子发懵,背上都汗湿了。
不过陈氏觉得她很厉害,这个小儿媳妇以前上镇上坐牛车还挑三拣四,现在居然能走这么远了。
可见环境能改变一个人这话不假。
来赶集的人很多,附近几个村的人都来这里买卖,江挽云和陈氏打了个招呼后两人就分开走了。
镇子不大,可以卖东西的当铺就两三家,江挽云找了一家看起来装修最豪华的当铺,刚一进去,伙计就热心地迎了上来。
“姑娘想卖点啥和买点啥?我们这儿当东西都是童叟无欺,绝对高于市场价,买东西的话可比市场上买低三成呢。”
虽然这姑娘穿的……好像是男装?袖子和裤子都长了一截,颜色灰白,但架不住她人好看啊,气质也不是寻常村妇可比的,所以伙计不敢看轻了她,热心地招待着。
“我是来卖衣服和首饰的的,不知道你们店里收不收。”江挽云语气温柔,脸上带笑,直把年轻小伙计说得都不好意思直视她了,但还是直言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