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见鬼的年代,要是有自行车还好,否则赶路全凭双腿走。
不过,自行车不敢想。
自行车票太难搞了,根本不是他这个年纪能想的事。
看着眼前的什刹海湖泊,以及四周玩耍的人,陈鸿兵只是简单抱怨了两句,就开始思考自己今天的转职任务了。
怎么办?
等会原主的朋友过来,自己到底是告白,还是不告白?
他自己心中也知道,这或许是他唯一的机会。
毕竟,原主就认识这么一个异性。
眼前这年代也不能乱搞,否则会被当成流氓被抓起来。
哎!
想到这里,他就不由愁眉苦脸。
就在他看着湖泊,开始思考人生的时候,他的肩膀被拍了一下,紧接着就闻到一股独属于女孩的体香传来。
扭头转身,就看到了对方。
紧接着,呼吸急促。
太美了!
请原谅他那贫瘠的词汇,毕竟他虽然上过大学,但却只是一个理科狗。
好的成语,用不出来。
哪怕他灵魂来自后世,各种网络美女见过很多。
但见到眼前的美女时,却依旧感觉心中一阵悸动,甚至他现在都有点搞不懂,原主特么脑子有坑吧?
这么大一个美女,你竟然就当成一个朋友,心中愣是一点邪念都没有?
是的!
原主的记忆他全都接受了,所以他知道原主并非自卑,以及其它的原因。
简单来说,就是不来电。
“喂,发什么呆?”女孩轻轻开口。
这句话将陈鸿兵唤醒,当即耸了耸肩:“以前真没发现,晓白原来你这么好看。”
是的。
这个女孩,叫周晓白。
而且她还有一个好朋友,叫罗芸!
老实说陈鸿兵得知这一点时,第一反应就是,眼前这女孩难道是血色浪漫中的周晓白?
不过,想想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