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长思站在庄园门口等了一会儿, 见一只雪白如棉花糖的比熊犬摇着尾巴从花丛里跑出来,兴奋地咬住了她的裤腿。
咦,李长思被可爱到了, 抱起小狗狗,撸了撸它毛茸茸的脑袋,沿着卵石路进了旁边的庭院。虽是初秋, 庭院内却绿意盎然, 景观树修建的整齐漂亮, 一股浓郁的桂花清香袭来。
怀里的小比熊犬溜下来,欢快地朝着前面的一棵大型桂树跑去,雪白的小身体撞到桂树上,撞的四脚朝天, 清风拂过, 秋桂如雨,簌簌下落。
树下看书的俊美男子落了一身金色的桂花, 拂开书本上的花叶, 低低笑道:“又调皮。”
李长思如遭雷击, 看着他似青竹挺拔的背影,眼底似有暗涌袭来, 低低喊道:“先生。”
坐在轮椅上的陆祈笑容收敛, 抬眼露出一张令春光黯淡的俊美面容, 剑眉如峰, 鬓如刀裁, 鼻梁高挺, 犹如上天刀削斧凿的杰作。
不是先生, 他眼角有一颗小小的朱砂痣, 相由心生, 这血痣因杀戮而生,先生生前连一只蚂蚁都不舍得踩死。
那人心善,心冷,唯独不嗜杀。
不是他,只是长得像。
李长思片刻之间就凉了心。
陆祈见她盯着自己看,乌檀色的大眼睛似是蒙上了一层氤氲的雾气,像是一只被遗弃的小狗狗,收起手上的书,低沉开口:“你是来找棉花糖的?”
躺在树下装死的小比熊犬一听到自己的名字,欢快地蹦起来,哒哒哒地凑过来,围着他的轮椅转圈圈。
李长思将小狗子抱起来,撸着它的小脑袋,问道:“原来它叫棉花糖,很可爱的名字,你呢?”
“陆祈。”
祈愿的祈!
李长思点头,见他初秋时节,穿着米色的开司米高领毛衣,腿上盖着薄薄的针织毯子,面容俊美斯文,像是一块温润的玉,沉淀千百年,从深山的石山中被开采出来,毫无攻击力。
她凑近他,在鼻尖三寸之处停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