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
摩肩擦踵,身体碰撞,每分每秒都有可能发生。
场地上,会有人同时跳起来,抢一个球,肩膀互相碰撞,是常有的事。
而在这种力量对抗中,身体素质越强的人,自然也就越占优势。
平日里,大家玩篮球的机会并不多,一来是训练时间比较紧凑,二来是训练了一天,大家都累得不行,很多人都不想再进行这种消耗体能的运动。
反倒是偏文职的一些士兵,经常出现在篮球场上。
而随着强军篮球杯的日子临近,战斗班的士兵也开始频繁出现在篮球场。
对于士兵而言,强军篮球杯,也是一个非常好的表现机会。
虽然并不能直接建立功勋,获得几等功,但是会有很多上级领导参加观看,是部队中鼓舞士气的一种方式。
最关键的是,文体团的很多女兵,也会来观看比赛,加油助威。
这才是很多士兵最激动的事情,毕竟,在部队中想谈个恋爱,实在是太难了,狼多肉少啊,而很多女兵,要求还不低。
要是没点儿成绩,想要在部队中找个对象,可谓是难如登天。
吕蒙实际上,是被众人拉着过来的。
没办法,他最近的表现,实在是太突出了。
公里拉练中,左手拎着斤的锅,右肩扛着斤的米,而且,自始至终,姿势就没有变过,都不需要倒换手。
这份强大的体力,整个特勤连,无人能敌。
如果他出马,强军篮球杯,那还不是如同探囊取物,手到擒来吗?
“我真不会打篮球,平日里就没怎么玩儿过,规则都不懂,让我上场,这不是耽误事儿吗?!”
即便是吕蒙连连推辞,还是被众多士兵拱卫着,推到篮球场。
而从旁边路上经过的燕破岳,听在耳朵中,目光不由的锐利起来。
随后,朝着后面的吕小天喊道:“快点!磨磨蹭蹭的!”
说着,他使劲儿拽着小车,朝前方大步走去。